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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为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二、申请人须于2022年3月10-31日(第一批)或10月8-18日(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各相关申请人须于2022年4月1日(第一批)或10月19日(第二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行政楼438),电子版发送至foreignaffairs@wfmc.edu.cn 

三、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33)。符合申请条件但无出国渠道的,国际合作交流处可协助对接国外友好合作院校推荐交流机会。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杜瑞增

电话:0536-8462238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2月24日